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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度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3年09月10日    来源:    围观:1741次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促进北京入境游市场发展,根据《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北京依法注册,在京持续经营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组织形式为企业法人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会奖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项目如涉及旅行社业务,应具备相应旅行社资质。
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对联合申报项目,须确定以一家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其他联合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30日。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会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2、项目发生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四、奖励范围说明
1、海外参展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国际高端会奖旅游的推介及展览活动。“促销”指针对高端会奖旅游的促销活动。“参展”指“IBTM”及“IMEX”系列专业会奖展。
2、申办或举办国际会议
项目申报主体为国际会议的申办、举办相关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成功申办、举办国际会议,且该国际会议的主会场落地在北京,对北京旅游尤其是入境旅游的带动性强。“国际会议”参考ICCA的标准,即由国际协会或组织主办,与会外宾总人数不低于50人,参会人员来自3个国家以上,会期不少于2天,在三个国家以上轮流举办的会议。
 
五、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认真填写。
1、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属地原则通过各区县旅游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行业原则通过市旅游委城市形象与市场推介处、行政许可处、行业监督管理处申报;
3、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委高端旅游发展处申报。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月30日(工作日)前递交市旅游委高端旅游发展处。地址:建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405室。
 
六、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一)基础材料
1、《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1);
2、《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申请奖励的理由》(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2);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5);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6、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申报获得的专项资金应用于促进北京入境旅游发展、带动北京旅游消费提升等方面)。
(二)分类提交材料
1、海外促销、参展类
(1)《海外促销、参展类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3);
(2)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住宿发票、参展或参会通知、场地费与搭建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3)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版。
2、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类
(1)《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类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4);
(2)申办国际会议需提供: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住宿发票、场地费、搭建费与申报材料制作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承办国际会议需提供:活动承办协议、签约酒店协议、酒店入住证明和发票、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场地费、制作费与本地交通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交护照与出入境签证复印件的,应提供材料证明真实性)及电子扫描件;
(3)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版;
(4)如涉及行政审批,应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申报、举办该国际会议的文件。
(三)文件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全称;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申请报告题目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七、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北京高端旅游网(www.meetinginbeijing.com.cn)下载相关表格资料;根据管理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高端旅游资源库并填写企业的完整信息。
2、申报咨询信箱:meetinginbeijing@163.com
3、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18612312798、18612317729、85157136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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