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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对会展业《暂行办法》修改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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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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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海口市鼓励
会展
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口市展览业管理试行办法(修正案草案)》,加大扶持会展业发展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据介绍,海口会展业总体规模不大,缺乏大型项目支撑。目前,国内各城市间对策划引进举办大型会展活动的竞争日益激烈,海口需要进一步加大引进大型会展的奖励扶持力度。而目前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建成,急需加大办会办展扶持力度。同时,会展中心将转型经营,对多年培育起来的小型品牌会展活动,也要进行重点扶持,海口加快会展业发展,对引进扶持提出更高要求,“招会引展”工作急需加大力度。因此,原来的《暂行办法》和《试行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有关奖励、补贴范围、资助标准和管理主体等内容急需修改。
对在海口举办国内外流动性展览的举办方,或承接上述展会的专业展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对符合海口产业发展的展览项目予以补贴。(海口网记者谢舒实习生胡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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