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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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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根据《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度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
会议
、会奖活动的组织机构、承办机构、媒体、场地提供方等举办会议或活动的各相关方。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北京依法注册,在京持续经营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组织形式为企业法人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会奖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项目如涉及旅行社业务,应具备相应旅行社资质。
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如联合申请,需确定一个主申请人,并符合上述条件。
二、申报时间
1、集中申报期:2012年7月1日-7月31日
2、常规申报期:2012年8月-2013年2月每月1日-7日的工作日。
在集中申报期申报了项目计划的单位可在常规申报期提交项目执行材料或提交项目变更材料。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会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2、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四、奖励范围说明
1、专业买家、媒体来京交流、采访与开展合作。
“专业买家、媒体”指从事会奖或高端旅游专业买家或媒体(含国内买家、媒体)。
2、海外促销、参展。
“促销”指针对高端会奖旅游的促销活动。“参展”指“IBTM”及“IMEX”系列专业会奖展。
3、申办或举办国际会议。
“国际会议”参考ICCA的标准,即由国际协会或组织主办,与会外宾总人数不低于50人,参会人员来自3个国家以上,会期不少于2天,在三个国家以上轮流举办的会议。
4、加入国际奖励旅游管理者协会(Site)、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国际旅游旅行从业者协会(SKAL)等国际会奖或高端旅游专业旅游组织;
5、创新类会奖项目;
6、会奖类教育,培训,科研项目。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认真填写,于7月31日前将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端旅游发展处,地址:建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405室;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一)基础材料
1、《北京市会奖旅游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项目是否取得其他政府奖励资金支持情况说明。
5、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7、其他必需材料。
(二)分类提交材料
1、专业买家、媒体来京交流、采访与开展合作类
(1)《专业买家、媒体来京交流、采访与开展合作类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2)
(2)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住宿发票或赞助协议等材料的复印件;国际专业买家及媒体需提交护照与出入境签证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交的,应提供材料证明真实性)。国内买家及媒体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活动总结报告;
2、海外促销、参展类
(1)《海外促销、参展类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3)
(2)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住宿发票、参展或参会通知、场地费与搭建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
(3)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活动总结报告;
3、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类
(1)《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类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4)
(2)申办国际会议需提供: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住宿发票、场地费、搭建费与申报材料制作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
承办国际会议需提供:活动承办协议、签约
酒店
协议、酒店入住证明和发票、护照与出入境签证、电子机票确认单、机票发票、场地费、制作费与本地交通费单据等材料的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交护照与出入境签证复印件的,应提供材料证明真实性);
(3)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活动总结报告;
(5)如涉及行政审批,应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申报、举办该国际会议的文件;
4、加入Site、ICCA、SKAL等国际会奖或高端旅游专业旅游组织类
(1)《加入国际知名会奖旅游组织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5)
(2)Site、ICCA、SKAL等国际知名会奖旅游组织总部确认其是会员的证明材料;
(3)会费发票、汇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创新类会奖项目
(1)项目总结报告;
(2)该会奖项目的相关合同及票据;
(3)该会奖项目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文件;
6、会奖类教育、培训、科研项目
(1)《会奖类教育、培训、科研项目申报金额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6)
(2)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报告、结题成果、项目决算明细及相关票据;
(3)教育、培训项目需提供项目方案及实施效果等文件。
注: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全称;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申请报告题目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4、今年已执行完的项目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全部材料。待执行项目,先提交基础材料,待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按本公告相关要求补齐提交材料。
5、项目是否能获得奖励以最终执行情况及提交材料为准,如执行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将取消奖励资格。
6、创新类会奖项目的执行期为2011年11月-2012年11月,并在年底一次性评审。
七、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北京高端旅游网(
www.meetinginbeijing.gov.cn
)下载相关表格资料;根据管理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高端旅游资源库并填写企业的完整信息。
2.申报咨询信箱:meetinginbeijing@163.com
3.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85157344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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