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道/文
由于多种原因,国内对于“会议”、“展览”相关的概念一直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这对我国会议业、展览业以及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
一直以来,国内所说的“会展业”主要指的是“展览业”。只是到了近两年,业界人士才更多地认为“会展”即“会议”和“展览”。可笔者发现,到目前为止,拿“会展”当“展览”的人还很多,所以我们才会经常看到“会议会展”之类的说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会展”的含义是“会议”和“展览”的观点必将得到包括业界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的逐步认同。
“会议”和“展览”两个概念之所以经常被人们混在一起使用,就是因为这两种活动类型在现实市场运行当中确实也是常常交织在一起的,而且随着会议展览业的进一步发展,“会中带展”、“展中带会”的情况将越来越多。
关于“会议产业”、“会议”的概念同样也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比如“会议产业”是否属于大的“旅游业”的范畴,以及“会议产业”当中是否包括“展览业”等等。在我国,这不仅是一个概念的问题,还是一个管辖权的问题。
考虑到“会议”与“展览”活动从活动形态上都属于“旅游”的范畴,而且这两者又常常与“旅游”活动交织在一起,国际上普遍将“会议”和“展览”都归于“旅游业”来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因此也就出现了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会议与旅游局(CVB)”统一管理协调“旅游”、“会议”、“展览”的情况。
如果说由于各种原因国内各界很难就以上概念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国际权威机构——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关于“会议产业”及“会议”的解释则可作为一种比较公正的参考。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在其发布的《会议产业经济重要性评价报告》(Measuring the Economic Importance of the Meetings Industry)中指出,会议产业主要包括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三个方面。这是迄今为止国际上对于“会议产业”最权威的解释。美国会议产业理事会(CIC)2011年初发布的“美国会议产业经济影响力报告”就是依据此标准来进行统计的。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UNWTO)的解释,“会议”主要是指“一群人聚集到某个地方,来商讨某件事情,或举办一项活动。”“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参与者、开展业务活动、分享观点以及学习等。
世界旅游组织(UNWTO)在报告中指出,“会议”主要有三个条件:
一是会议持续时间:四小时(比如半天);
二是会议规模:不少于10人;
三是会议场所:在签约场所举行。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分析,“会议产业”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围绕着会议策划、会议组织、会议管理、会议接待(会议场所)、会议服务、会议教育与研究、会议技术与设备、会议附加活动等而展开的一系列市场行为的总和。由此形成的“会议产业链”主要包括:会议组织方、会议接待场所、会议城市、会议策划与服务公司、会议技术与设备企业等有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