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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确定90个年度内贸领域支持展会

2011年03月18日    来源:中国贸易报    围观:2292次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就关于做好2011年内贸领域会展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会展业作为重要服务产业,在促进经贸交流、扩大市场消费、带动产业升级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会展业直接促进市场繁荣与扩大消费;会展业可以有效带动相关服务业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会展业是带动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会展具有整合资源、促进交流的重要功能,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理念、新信息的重要交流平台,对于形成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产业引导链,进而引导生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此外,通过会展活动的贸易促进功能,扩大进口商品及外资企业产品销售,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会展业发展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足于本地区位、产业和文化优势,组织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展览、展销活动,进一步增强展会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大型展会项目,促进行业发展规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通知要求,各地应结合产业特点和优势,积极培育具有成长潜力的展会品牌,促进各种资源向优势展会集中,引导会展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快会展产业链的整合与梳理,不断创新办展组织与运作机制,完善展会配套服务。要加大招展招商力度,强化对外宣传,积极吸引广大采购商和跨国商业集团参展,努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平和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通知要求,应发展绿色低碳展会。会展业要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以环保低碳为目标,提高信息化水平,走绿色环保发展道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展会主办单位要不断创新会展发展模式,带动行业绿色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会展、节庆活动的管理,规范会展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重点展会信用建设,建立展会品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安保反恐机制,确保展会组织、环境、人员安全,全面提升展会质量。对时间相近、内容雷同、名称相近的会展活动要加强引导,避免重复办展、恶性竞争。要进一步发挥协会组织的“服务、协调、自律”作用,加强会展行业的自律和监管,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规范,促进会展业规范化健康发展。
    各地要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会展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服务业及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重点,优化布局,实现会展资源科学配置。要加强会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会展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建设好相关院校与职业培训机构的会展师资队伍,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的中高级人才,壮大会展专业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要加强行业标准建设和宣传贯彻力度,切实按照《展览会基本要求》、《组展单位服务规范》和《会展服务商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办展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认真做好会展行业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会展主办者、展馆和会展行业协会(会展办)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为有效带动会展业及中小商贸企业发展,2011年,商务部将继续对以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为主要内容,行业特点鲜明、规模影响较大、带动效应好的内贸领域展览会、贸易投资洽谈会和节庆活动进行引导支持。商务部确定90个品牌展会和节庆活动作为2011年内贸领域引导支持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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