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发展的八个着力点
一、加快内贸行业法制建设,依法治商、依法促商
当前我国内贸行业的立法严重滞后,例如有关市场秩序的立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业规范的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目前流通体制的基本情况,我国“十一五”期间要积极推动有关法规的立项、起草工作,抓紧制定规范商品流通活动的基本法,健全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流通主体、规范市场行为、规范市场调控和管理的相关立法。把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切实解决各类企业在竞争环境上的不平等问题,促进流通现代化,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作为立法重点,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建立较为完备的商品流通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
近期,应抓紧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加紧出台《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为解决诸如外资超国民待遇、直销、特许经营、特殊行业的经营等焦点问题,要制定《大店法》、《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条例》、《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条例》、《酒业专卖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典当业条例》等。在立法阶段,要充分听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中介组织、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与适用性。
二、制定内贸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
结合制定“十一五”规划,国家应制定国内贸易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加快推进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控体系、流通法律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流通领域的各业态企业的投资方向和区域分布,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引导生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为发挥新型零售业态对商品流通的促进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商务部根据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的趋势,并借鉴发达国家对零售业态划分方式,已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进行了修订,新国家标准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5年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也已正式发布执行,地级以上城市网点规划陆续出台,这将更有利于指导、引导投资,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利益,促使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在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出台后,应尽快建立完善有专家、社区居民、行业组织等共同组成的大型网点建设的评估机制、听证机制,明确设立大型商业设施的审核程序。商业规划应具有法律效力。要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由与城市建设部门共同理顺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特别是要落实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商务部应主动会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制定全国性的现代物流规划、CBD区和会展中心的规划,并按照经济区域整合存量资源,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核新建项目。
三、特别重视抓好农村流通工作
要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收入,积极推动农村市场网络建设。加强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普及农村便民店和连锁店,努力改变不适应农民需求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市场的协调发展。
四、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财政资助
为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要争取国家加大对国内贸易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财政资助。我国批发市场数量已经不少,但无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还是工业品批发市场,都设施简陋、功能单一,与发达国家的批发市场相比差距甚远,不能充分发挥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中心、调节供求等综合服务功能,需要大大提升其功能与档次。因此,国家的促进与资助,主要应是一些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包括国家、地方的储备库和周转库、大型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流通信息网络的社会公共部分等。
我国还应借鉴商贸服务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确保各相关产业能有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发展环境之外,适当加大财政资助力度,促进那些能提高人民的消费质量与水平或附加值高、联动性强、有良好发展空间的新兴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政府要拓宽商务服务业的融资渠道,参与组织各种各样的展览、培训,协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积极支持组建大型商业企业集团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和有中国特色的大型流通企业是我国流通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要加快国有大型流通企业改革步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特许经营、托管等方式,快速实现规模扩张。要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能力。要加快国内大型流通企业与外资零售业的合资合作,支持有优势的企业到境外发展,多途径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要切实采取措施,力争在5至8年的时间内,培育出30家拥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初步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大型流通企业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在中国流通流域的发展要求,将成为带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骨干力量。
目前中国以产权改革、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为主要内容的流通现代化进程已经全面启动。流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依靠流通创新来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速度、结构、质量、效率和综合竞争力的新阶段。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今后商业资本运营将在外商、国企、民营企业之间展开,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兼并活动会频繁进行,混合经济将促进流通产业资源的重新配置,中国商贸流通业的市场集中度将明显提高。所有这些为实现国家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目标准备了客观的市场条件。
六、促进流通技术和流通组织创新,推动流通现代化
与以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相比,内贸行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低,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而现代科技首先和主要应用于第二产业。其次,技术应用也有依产业链的顺序,先后自然推及的特点。由此,流通企业技术创新总体上呈现出比重小、应用滞后、推广普及慢、贡献率低等特点。但随着服务业整体的发展,这种情况有了很大改变。
由于服务业的生产与就业规模日益增长,在发达国家的相关比重都超过制造业,因而服务业的发展与创新活力对国家经济重要性持续提升,但是服务业的创新与制造业有所不同。服务业的创新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服务概念的转变、组织功能的调整、销售方式的改变等不在技术创新的范围之内,服务业的创新活动呈现出明显的“无正式研发的创新”现象。服务业创新活动的知识投入有相当的比例来自于企业本身以外的其他组织。因此,高素质人才的雇用是许多服务业吸收外来新知识并加以创新应用的必要条件之一。其次,许多服务业的创新起源于企业在IT相关设备上的投资,如因特网及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相关的创新多依附于IT设施而生,并非企业直接的研发投入。
流通的信息化管理是流通技术和流通组织创新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式。信息化管理是流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POS机、条形码技术、MIS、财务管理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广泛进入零售业。特别是随着ECR(高效消费者反映)、商业ERP(企业资源规划)、SCM(供应链管理)与CRM(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被越来越多的流通企业采用,流通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拓展,使大批量、多种类的统一采购和分散销售得以实现,并代替了传统流通业大量手工制单和纸质化的交易结算方式。最有意义的是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化,这使按定单生产成为可能,从而促使流通产业由末端产业发展成为先导产业。当前我国流通企业信息化的主要内容是:满足卖场前后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需求;协同工商关系、商商关系、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关系,建立数据共享、高度智能化的数据处理中心;财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市场信息收集、分析,提供决策支持等。
七、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商贸服务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基本上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机制在其中起着调节资源、实现资源合理和最优配置的作用。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立统一市场,实行大商务和推进商务服务业现代化已成为共识,而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开展商务促进工作。在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居民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对餐饮业和住宿业的行业管理,以推动经济性连锁酒店为重点促进住宿业的结构调整。加大法规建设和标准建设力度,强化对餐饮、美容美发和会展市场的规范,建立健全服务业市场信用体系。积极引导和促进洗染、修理、照相、洗印彩扩、印章刻字及家庭服务等行业的发展。
要站在全球化、大流通的角度,按照合法与合理原则、效能与便民原则、监督与责任原则的思路,对现行商务服务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逐步改变目前商务服务业管理上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状况。在逐步强化商务部的统一、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商务部对商务服务业的管理权限,变多头审批为一个窗口对外,提高管理效率。机构和编制缩减不是改革的目的,必要的机构和编制仍要配置。商务服务业行政管理应在利民便民、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对原有行业管理上的缺位现象,迅速补位,特别是对一些发展速度快、潜力大、前景可观的新兴服务业,如信息咨询、教育培训业、会展业等,要设置相应的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八、建立主要面向中小流通企业的国内贸易促进服务体系
中小流通企业是我国流通企业的主体和就业的主要渠道。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自上而下、统一的中小企业流通促进与服务体系。这些服务或由政府部门牵头或由行业协会举办,通过咨询、信息提供、企业诊断、经营指导、人才培训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中央级设立隶属于商务部的中小企业商务促进机构,将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流通服务统一归口管理。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中小企业法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制定中小企业商务发展计划,协调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组织指导全国性的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培训与技术创新服务等事项。同时,鼓励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国内外企业、社团组织及个人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建立各种中小企业商务发展服务机构。
国内贸易促进体系的服务内容重点集中在以下方面:
1.公共信息服务
我国公共信息服务这些年有了长足的进展,商务部政府网站2004年月度点击率持续超过1亿次,但总的来看,公共信息服务还没有形成统一、开放互动、高效率的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共信息服务职能将是各级商务促进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政府应集中资金,运用先进技术,加快对现有信息网络的升级改造,加快信息传输平台、多媒体宽带网、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扩大规模容量,提升层次和服务水平,提高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上网率和电脑联网率,形成迅捷畅达、宽带化、智能化的信息传输平台和传输网络。规划建设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全国性、地区性中小企业信息网。
2.信息咨询服务
中小企业在国内贸易发展中需要大量关于融资、市场行情、宏观政策、人才等方面的信息,而缺乏信息来源和信息分析能力是中小企业一个比较普遍的弱点。因此,政府促进机构要有针对性地收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市场信息并加以分析。今后政府将推动设立专门的信息提供与咨询机构,集中各个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技术、市场信息,并向中小企业公开发布,建立有关机制使得中小企业能主动提供自身的有关资料,形成中小企业的有关信息库,使中小企业获得迅捷、及时的信息服务。政府商务促进机构不仅要建立起行业性的中小企业网络,还要建立大企业与相关中小企业的网络,建立起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的网络联系。
3.培训与辅导服务
未来几年,要将培养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在高等院校中设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专业,为流通现代化培养后备人才;二是设立流通现代化人才培养基金,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三是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领域进行执业资格认证,并纳入劳动部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系列。要通过建立提高培训与辅导服务,一方面帮助各类中小流通企业提高员工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调查、案例分析,指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与咨询意见,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4.其他推广措施
要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中心任务,不断加强中小流通企业职业道德建设,努力促进内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形成和发展。要以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为目标,引导各类流通企业建立起以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适合自身行业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以完善,逐步使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作者:沈丹阳 博士 (商务部 研究院 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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