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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步入正轨

2007年07月04日    来源:    围观:905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步入正轨
 

         今年3月1日,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开始实施。有关人士认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来已久,《办法》的出台实施,将使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

  近年来,中国会展经济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这一领域的重要课题。此前相当长的时间内,侵权问题一直是展会的投诉热点。由于国内实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存在的难度在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因此,一些参展企业往往不敢把最新的产品列入到展览计划中去,以免被人拍照模仿。而且由于法规的缺失,主办方只能起协调作用,一旦发生侵权纠纷,也很难在参展期间得到有效解决。广东某企业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虽然参加专业展会为厂家提供了发展的良机,但很担心展示的新产品成为竞争对手“克隆”的对象:因为参加展会,有的正规企业投入上百万元研发的新产品尚未走向市场,却发现价格低廉的“克隆”品早已遍布大街小巷,让企业苦不堪言。很多较早就开始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大都在参展时都会让知识产权顾问单位派专业人员随同参展,一经发现涉嫌侵权企业,即迅速研究维权策略和部署相关工作。

  在出国参展时,我国企业也时常会碰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展览会是一个信息高度透明的场合,我国企业往往意识不到。有些出展产品事实上是我们自己开发出来的,也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保护;但专利保护是一种地区保护,外国企业常常会利用这一原则钻空子。比如,有些企业的产品连年在某地参展都没有问题,但是同一个产品,再去参展就被诉侵权。这是有些当地企业看到中国的产品有竞争优势,但没有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就先抢注了专利,使中国企业变成了侵权者。

  还有的会出现合作协议许可范围的问题。中国一些企业与国外公司合作,在协议中没有说明商标的使用范围。比如,与某国公司合作,中国企业被许可使用其商标。可是该产品到另一国参展就触动了某国公司另一国合作方的利益,可能引发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这些都是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所致。

  上述现象表明,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妨碍我国会展经济健康发展的症结之一。今年1月,中国贸促会发起并联合943家中国会展行业从业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宣言签署单位宣布将在所组办展会上杜绝剽窃、假冒、伪造、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实施更是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依据《办法》,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应配合加强专利保护,受理展出项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展出项目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举报,或者依职权查处展出项目中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参展方侵权成立的,展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有关参展方予以公告;参展方连续两次以上侵权行为成立的,展会主办方应禁止有关参展方参加下一届展会。主办方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展会管理部门应对主办方给予警告,并视情节依法对其再次举办相关展会的申请不予批准。《办法》的实施也反映了业内人士的心声:加强会展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保证中国会展行业迅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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